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漾濞县农业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

发布时间:2019-03-12 19:51:47 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      点击量:2019

新《农药管理条例》规定:农药经营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,并取得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后方可经营农药。

821-27日,漾濞县批农药经营人员培训班在县农业局七楼会议室进行,我县组织了83名农药经营人员参加了这期培训。这次培训,学校为农药经营人员进行了农药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、农作物病虫害识别要点、科学使用农药、农药经营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操作技能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,经考试合格,颁发了结业证书。

通过这次培训,为我县下一步审核颁发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做好了前期工作,也有利于科学使用农药和实现农药零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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